钢液浇包第2部分: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583.2-2009
 
  钢液浇包第2部分:技术条件
 
  Molten steel ladle_Part 2 : Technical requirements2009-04-13 发布__2010-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 23583《钢液浇包》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型式和基本参数;
 
  --第2部分:技术条件。
 
  本部分为GB/T 2358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青岛青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智达环保熔炼设备有限公司、威海市铸造机 械厂、苏州花锦铸造设备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仁先、段金挺、迟英杰、冯勤伟。
 
  钢液浇包第2部分:技术条件
 
  1范围
 
  GB/T 23583的本部分规定了钢液浇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保用期等。
 
  本部分适用于铸造冶金行业的平炉、电炉和转炉使用的钢液浇包(以下简称浇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3583的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碳素结构钢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 1-2008, ISO 9692-1:2003 MOD)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 2-2008,ISO 9692-2: 1998 MOD)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3077合金结构钢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 1-2000,idt IS0 898-1:1999) GB 5226.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 1-2002,IEC 60204-1:2000, IDT)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10089圆柱蜗杆、蜗轮精度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1365锥齿轮和准双曲面齿轮精度GB/T 13306 标牌GB/T 23583.1钢液浇包第I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 1644-2005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73金属切削机床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75金属切削机床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浇包应符合本标准和JB/T 1644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浇包所有焊接件的焊接接头应符合GB/T 985. I和GB/T 985. 2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 JB/T 9873的要求。
 
  3.1.3浇包所有连接螺栓、螺钉应符合GB/T 3098.1的规定。
 
  3.1.4浇包金属外表面应涂有防腐蚀层,涂层应均勻完整、无漏漆、腐蚀现象,包体表面应用防锈底漆涂刷。
 
  3.1.5电气系统应符合GB 5226. 1的规定。
 
  3.1.6产品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3.1.7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JB/T 9875的规定。
 
  3.2 浇包形状和尺寸
 
  3.2.1浇包参数应符合GB/T 23583.1的规定,包体尺寸公差应符合GB/T 1804-2000中规定的 V级公差的要求。
 
  3.2.2机械加工零件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2000中规定的m级要求,形状 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T 1184-1996中规定的12级公差要求。
 
  3.2.3浇包的横截面应为圆形,包衬侵蚀减薄后浇包增加的容量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5% ,若超过时 应重新砌筑包衬。
 
  3.3浇包的结构与材料
 
  3.3.  1浇包的桶体应是由钢板焊接成锥度为1:10?1: 15的圆台形,底板与外壳应采用焊接或铆接; 包底上的出液口应设加强筋和补强板,圆环补强板的厚度不应小于底板的厚度,圆环补强板的外径不应 小于开孔直径的2倍。
 
  3.3.2饶包桶体应开有透气孔,孔径应为+6 mm?+12 mm,孔距应为100mm?300mm。
 
  3.3.3底注式浇包包轴轴线位置应设在额定负荷时浇包重心的上部,以保证浇包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3.3.4浇包桶体上缘应设置挡板,在包轴座处应用加强箍加固,平炉用浇包应在周边加挡渣板。
 
  3.3.5吊钩式浇包的包轴端部应设有安全法兰,以便于吊钩限位.
 
  3.3.6吊攀、吊杆和吊钩不应使用铸件。
 
  3.3.7吊攀下部凸肩与横梁下支承面应紧贴,当紧固螺栓不作用时应能承受2倍的额定负荷。
 
  3.3.  8浇包的底板、桶体、吊攀、横梁、吊杆所用材料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
 
  3.3.9包轴与包轴座配合应为过渡配合,并应与包体焊牟。包轴应进行探伤检査,不应有影响使用安 全的缺陷。
 
  3.3.10包轴座所用材料应符合GB/T 11352的规定,包轴所用材料力学性能不应低于35号钢并应符 合GB/T 699的规定。
 
  3.3.11浇包所用合金结构钢应符合GB/T 3077的规定。
 
  3.3.12包衬应设置保温层,保温层的厚度应为包衬厚度的20%?25%,保温层的设置应保持包衬的 承载强度。
 
  3.4安全要求
 
  3. 4.1安全卡转动应灵活、安全、可靠,安全卡座与包体应焊牢,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9873的规定。 安全卡与吊杆两侧间隙之和不应大于5 mm,容量小于5 t的浇包至少应设置单侧安全卡,容量大于或 等于5 t的浇包应在两侧分别设置安全卡?
 
  3.4.2浇包应能自锁或锁定,锁定装置应安全可靠,承接钢液起吊前应将安全卡锁定。
 
  3.4.3吊攀、吊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横梁、包轴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
 
  3.4.4吊攀、吊杆、横梁、包轴零件不应有裂纹、夹杂、冷割等损害强度的宏观缺陷和微观缺陷。
 
  3.4.5吊架、包轴的连接焊缝应采用连续满焊,焊缝髙度不应小于被连接件的平均壁厚,不应有裂纹、 夹杂、气孔、断焊等缺陷。
 
  3.4.6浇包的减速器和包轴应设置防止钢液溅人的安全防护装置。
 
  3.5减速箱
 
  3.5.1齿轮箱传动部分的锥齿轮精度应符合GB/T 11365的规定,圆柱蜗轮蜗杆精度应符合 GB/T 10089 的规定。
 
  3.5.2齿轮箱所用铸铁件应符合GB/T 9439的规定。
 
  3.6出液口
 
  3.6.1塞杆式浇包的开闭出液口的塞子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耐火材料制成。
 
  3.6.2塞杆式浇包刹铁缧栓应调节自如,方便对中调试滑动水口式浇包出液口的螺栓应调节自如,两滑动面接触应良好。
 
  3.7空运转和负荷运转要求
 
  3.7.1两吊杆内端与包轴座外端间的轴向间隙之和,在额定负荷和空载时的差值不应大于0.6 3. 7. 2浇包在2倍额定容量的负载下操作4 h,不应出现异常现象.
 
  4试验方法
 
  4.1安全措施的检査
 
  利用计算和/或图样分析来检查规定部件是否满足要求或者通过目视来检査规定部件是否达到应 具备的要求和性能。
 
  4.2轴向间隙差值的测定
 
  浇包在加载前,用厚度塞规测量两吊杆内端与包轴座外端间的轴向间隙之和,然后加载额定负荷, 再用厚度塞规测量上述轴向间隙之和,两次测量的差值,即为两吊杆内端与包轴座外端间的轴向间隙 差值。
 
  4.3浇包装载试验
 
  将浇包装在浇包强度试验机上,加载2倍额定容量的负荷进行试验,加载速度不应少于1min,试 验的次数不应少于5次,应符合3. 7. 2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5.1.1每台浇包应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方可出厂。
 
  5.1.2 出厂检验按 3.1.4、3.1.6、3.1.7、3.2.1、3.3.1、3.3.2、3.3.5、3.3.9和3.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 验,所检项目应合格。
 
  5.2型式检验
 
  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制造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进行一次;
 
  d)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型式检验时抽检样品的数量:
 
  --当每批产量小于或等于10台时抽检样品1台;--当每批产量大于10台时抽检样品3台。
 
  5.2.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5.2.4当制造厂不具备型式检验条件时,允许在用户现场进行检验。
 
  6包装、标志与储运
 
  浇包的包装、标志与储运应符合JB/T 1644-2005中7.1?7. 5的规定。